一、
如何應對個體工商戶合伙糾紛
體工商戶合伙發生糾紛的,首先可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糾紛或要求退伙、散伙,并按規進行清償債務后,分割剩余的合伙財產。
1.合伙人退伙,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書面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原則上應予準許。但因其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考慮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等情況,確定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2.合伙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伙人退出合伙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伙債務的,退伙人對原合伙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對其參加合伙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3.合伙人退伙時分割的合伙財產,應當包括合伙時投入的財產和合伙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伙期間的債權和債務。入伙的原物退伙時原則上應予退還,一次清退有困難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還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折價處理。
4.合伙終止時,對合伙財產的處理,有書面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書面協議,又協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資額相等,應當考慮多數人意見酌情處理;合伙人出資額不等的,可以按出資額占全部合伙額多的合伙人意見處理,但要保護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二、
個體工商戶能否成為勞動關系主體
個體工商戶可以成為勞動關系主體。勞動關系主體: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勞動者或者雇工。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三、
個體工商戶合伙糾紛延期開庭的情形有哪些
找法網提醒,個體工商戶合伙糾紛延期開庭的情形有: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律保,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net.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5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